目标任务:904L不锈钢棒统筹考虑钢铁行业兼并重组、转型升级
深入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 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,针对化解钢铁过剩 产能进入新阶段的新情况、新特点,为更加科学有效做好2019 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,促进钢铁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,904l不锈钢棒 制定本工作要点。
一、全面完成既定、布局优化等工作,深入推进化解钢铁过剩产能。尚未完成压减粗钢产能目标的有关地区、有关中央企业,要继续坚持运用市 场化、904l不锈钢棒法治化办法,力争在2019 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。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、焦化、高炉等设备。
二、“僵尸企业”应退尽退。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对已经确认的“僵尸企业”,要按照上报的“僵尸企业”处置计划坚决处置到位。加强“僵尸企业”排查和动态监管,及时发现并妥善处 置新出现的“僵尸企业”,确保“僵尸企业”应退尽退。
三、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。904l不锈钢棒严格执行环保、质量、能耗、水 耗、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,加大对钢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达标检查力度。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落后的钢铁冶炼产能。
四、防范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。切实落实企业市场主体责任,落实省级政府负总责要求,落实有关部门职 责分工,更加注重制度建设,更加注重联合执法,更加注重舆论宣传和监督。各省(区、市)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,研究提出具 体安排,建立防范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的长效机制。904l不锈钢棒市场监管、土地、环境、安全、海关等执法部门,要抓紧研究提出防范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的有效办法和政策措施。
五、严禁新增产能。严把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关,禁止各地以任何名义备案新增钢铁冶炼产能项目,对于确有必要建设冶炼设备的项目,相关地区在项目备案前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办法,904l不锈钢棒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告,接受社会监督。严格执行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 案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 673 号)、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 号)、《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4 号)相关要求,各有关地区要对辖 区内擅自违法违规建设、违规产能置换和备案等情形认真开展自查和排查,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。